2013年9月30日 星期一

應收票據之種類


應收票據的分類:
(1)遠期支票
(2)本票
(3)承兌匯票
n長、短期票據:一年或一個營業週期內變現為判斷標準
n
附息、不附息票據
 
支票:指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委託財政部核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之銀行、信用合作社、農會、漁會於見票時無條件支付與受款人之票據。
本票:指發票人簽發一定的金額於指定的到期日由自己無條件支付受款人或執票的的票據。
承兌匯票acceptance)為貨幣市場的信用交易工具之一,一般來說,為其工具中較受歡迎者。承兌匯票與匯票最大不同,在於此匯票經過較有財力第三者承諾兌現的保證,也就是債權人並不直接向債務人兌現,而是由此第三者兌現。
現代金融市場的承兌匯票,通常承兌者為銀行,凡經銀行承兌之匯票,其票據之主債務人為承兌銀行,亦即該銀行負擔匯票付款之責。
承兌匯票也包括商業承兌匯票,即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的票據。商業承兌匯票可以由付款人簽發並承兌,也可以由收款人簽發交由付款人承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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